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四川渠县村委换届内幕黑暗网上投诉举报

发布时间:2011-01-08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如此选举 何来民意 怎能服众

四川省渠县三汇镇官田村选举第八届村支部书记现场

  又是一年接近尾声!新一届村支部书记选举也如期举行。

  2010年12月18日上午四川省渠县某村小学操场正在举行着第八届村支部书记的选举。

  国家规定所有村民都有投票选举的权利,是民意选举,了解民意,征求民意。而我们村选举村支部书记的现场却是另一番场景:

  2010年12月18日上午9时,我们村1组实到选民151名,2组选民到场人数70多人,3组60多人,4组80人,5组50多人,实到选民共400多人,发出选票1500多张,正式开会,由本村村支部书记主持,镇上派了熊XX和张XX来监票。

  由于村主任杨XX事前故意把喇叭搞成不响,音量无法播出,到会群众一片混乱,无法开展选举,监票员更换2次,出现一人多票、乱抓乱填、无法控制的选举场面,特别是一社的熊XX和五社的段XX在他人手中抓票、夺票,3社的杨XX抓了一大叠票自己填自己老公曾XX的名字,4社的社长熊XX和他的儿子私自偷票,还有好多村民没有拿到选票,其中有李XX、李XX、冯XX、冯XX、冯XX、李XX、杨XX、熊XX等选民的票都被熊XX拿去偷填了自己和他人的名字。这是一种拉帮结派的违规选举,没有按国家规定,没有真实的民意!

  会后全村人民满腹的愤怒,个个痛骂,没有一个村民满意这次选举,这种选举是哪门子选举?这种选举能体现民众意愿?村民强烈反对这次选举,要求重新选举,真实体现民意!为和谐之村、团结之村垫定基础!

举   报   信

  举报人:渠县XXX镇XXX村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任XX 男 54岁(曾任村支部书记,现已被镇委免职) 杨XX 男 现年52岁(现任村长)

举报事实及理由:

  被举报人任XX、杨XX二人在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长期间,二人有严重的贪污、受贿、索贿等不法行为,现将二人贪污受贿的具体事实陈诉如下:

  一、 在2004年“9.3”洪灾时,我村民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但上级政府下拨的救灾款究竟是多少?而受灾群众根本没得到过救灾款。(以发票复印件为证)

  二、 在2009年4月份,由于三合燃气公司安装输气管道占用我村村民的土地,而三合燃气公司给被占地村民赔偿的青苗费和附件物款共计2万元,此款项交村委,村民一分未得。

  三、 我们村有一口堰塘(名大冲堰),在2000年时承包给曾XX,承包期限是2000年至2010年,承包1万元,这1万元不知道用于何处。

  四、 我们村有一集体果园,由村民熊XX承包,期限是2002年至2032年,计30年时间,承包费6000元,这6000元也是不知去向。

  五、 在2009年6月份,修村级硬化公路账目混乱,见不得天的假发票,白条相当多,至今都未向全村村民公布账务。

  六、 我们村第三组村民李XX之子超生二胎,五组还有超生三胎的,均未作任何处罚,并且都上了户口,被举报人有受贿嫌疑。

  七、 被举报人更为可恶的行为是在2008年11月7日早上向我四组五保户李XX索贿1100元,还称如不给钱,就不给五保证和邮政储蓄卡。

  据上所述,被举报人任XX、杨XX二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胡作非为,侵吞集体农户利益,村务不公开,且有贪污、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的种种行为均有据可查,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全体村民风热利益,尤其是向一个五保户老人公然索贿的行为激起了全体村民的极大愤慨。 因此特向上级政府及有关纪检、反贪部门提起举报,望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给全体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避免产生更大的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 再次恳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村民怕他们有权有势,会官官相护,打击报复所以选择在公众新闻网投诉举报,希望能够发布,请求为村民呼吁!发布此稿为谢!

    此致

          敬礼


  举报人:XXX全体村民代表

  2010年12月12日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XX强承担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法律责任,与该网无责。请代我发表以上文章为谢,以下是我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相关信息。

投诉人基本资料:
姓名: XX强
身份证: 5130301XX0101XXXXX
固定电话:
手机: 136842XXXXX
QQ号:
邮箱: 4592XXXXX@XX.com
单位名称:
地址: 渠县XX镇XX村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姓名: 任XX  杨X
地址: 渠县XX镇
电话: 不祥
被投诉单位: 渠县三汇镇XX村委
投稿时间: 2011-01-08 15:15:39
IP: 110.XXX.1XX.X1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